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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9-22
来源: 编辑:综合事务中心

利兹学院2018、2019、2020级本科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启动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22日—9月26日)

学生在9月26日中午12:00前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

学生需要在9月23日下午17:00前登录扬华素质网提交综合加分申请。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有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见附件1)。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学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

利兹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如下:

国家奖学金:9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4人。

二、学院评审阶段(9月28日—9月30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评审报出阶段(10月10日—10月27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推荐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后将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相关工作总结及审批表等报送教育部审批。

四、注意事项

1.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利兹学院专项奖学金、学校其他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2.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3.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务必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见附件2)。

5.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6.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3)。

工作联系人:刘爽028-66367107

学生支持中心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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