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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兹学院党委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2025-06-09
来源:利兹学院党委 编辑:屈嘉琪 审核人:江久文、刘耀谦

各党支部及毕业生党员:

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的转递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 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通知要求和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25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和档案归档交接工作

各支部要及时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准确、完整、规范。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要坚持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应转尽转,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及时完成转接流程。2025届毕业生党员党费收至今年6月。

(一)组织关系处置类型

1.已落实就业单位或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单位不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至单位所在地、购房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购房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转接的应填写《毕业生党员申请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附件1),经学院党委同意后,可保留在原学院并编入一个支部,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的毕业生党员应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继续接受教育管理。

3.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院党组织,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党员出国(境)前,按流程办理出国境手续,填写《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暂停预备期/停止党籍申请表》(附件3),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在6月23日17:30前将纸质版文件提交至支部书记。

党员出国(境)行前教育将在6月20日中午1:00于X30541举行,请毕业生党员届时到场参加。

在保留组织关系期间,党员应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党员出国(境)学习归来后,在3个月之内填写《党员回国(境)恢复组织生活/预备期/党籍审批表》(附件4)向保留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提出申请恢复组织生活/预备期/党籍。

4.留校继续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若毕业前后组织关系属同一个学院党委的,由该单位为其办理支部间转接手续;若毕业前后组织关系分属不同学院党组织,由原单位为其在线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二)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1.毕业生党员应在6月20日17:30之前确定自己的党组织关系处置方式及相关信息,并填写以下统计问卷

https://www.wjx.cn/vm/QF6xwb4.aspx#

注:转接有效期一般为90天,接收基层党组织未在有效期接收党员转入信息将自动退回原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全国范围内一般通过四川省党员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行网上转接,不再提供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其他特殊情况请联系支部书记说明。

(三)未办理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主要由于本人主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的党员,由所在学院党组织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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