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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兹学院关于2025年学生国际交流专项资助经费申报的通知

2025-10-28
来源: 编辑:学生支持中心 审核人:江久文 刘耀谦 邱君捷

利兹学院2022、2023、2024级本科生:

为促进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提升学院国际化办学水平,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学院特此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利兹学院学生国际交流专项资助办法(试行)”(见附件)的要求,拟对出国(境)交流的优秀学生予以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 我院全日制在读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具有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交流期限内仍具有我校学籍,参与2+2或3+1交换项目的学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3. 交流派出前已在我校学生出国(境)管理系统http://int.swjtu.edu.cn/完成校内备案流程(线上项目不在资助范围内);

4. 在国(境)外交流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学业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记录。国(境)外交流结束后按时回国,无海外非法逗留情况发生;

5. 本次申报要求护照出入境记录在2024年12月1日-2025年10月28日之间。

二、资助标准

1. 参加学校相关单位寒暑假组织实施的,赴国(境)外开展科研实习、课程学习等活动,且原则上学习期限在两周(含)以上的本科生。资助标准根据地区差异共设两个等级,交流时间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资助。

赴北美、欧洲、大洋洲地区国际短期交流资助:5000 元/人次。

赴港澳台地区,亚洲地区短期国际交流资助:3000 元/人次。

2. 赴国际组织实习,且实习期限在 1 个月(含)以上的本科生,资助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申请流程

1. 11月4日下午5:00前,学生填报2025年学生国际交流专项资助经费申报链接(见下)。

利兹学院2025学年国际交流专项资助

2. 11月5-7日,利兹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结合出国(境)管理系统备案情况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人员(优先资助交流期限三个月以上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 拟资助人员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资助标准将资助经费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三、咨询方式

专项工作负责人:田老师

电话:66367107

利兹学院学生支持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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