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21号),利兹学院拟在全校选聘兼职辅导员1名。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系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含2022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处分。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担任过学生干部、辅导员助理或具有在学校机关助勤经历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英文沟通与表达能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
4、已征得导师的同意,学有余力,能够处理好攻读学位与兼职工作的关系;原则上能够完整履职一个任期(1学年)。
二、工作职责
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应遵循《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的规定,原则上实行坐班制,负责学生在校内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工作时间应服从利兹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的统一安排,工作地点在犀浦校区。
三、待遇与管理
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19〕21号)。
四、选聘程序
1、凡有意向从事兼职辅导员且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将个人简历(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学院-专业-姓名”命名,于2022年6月18日17点之前发送至邮箱sso_leeds@swjtu.edu.cn。
2、学院成立兼职辅导员选任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兼职辅导员选任工作,选任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选任工作小组依据面试情况择优录取拟任人选,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确定最终人选。
3、兼职辅导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联系人:李老师(028-66367107)
西南交通大学-利兹学院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