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兹学院全体本科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见附件1)相关规定,学校将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德育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院2023级、2022级、2021级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一)学院开启批次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将于6月3日前,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确定学生参评状态、辅导员配班设置,并开启学院批次(批次名称: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开展德育评价
全体参评学生和辅导员于6月15日之前,完成班级同学互评和辅导员评价,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
1.手机端:通过交大企业微信号,进入“智慧学工”,点击“综测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耗时约需2分钟。
2.电脑端:辅导员和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进入“德育评价管理”,对照德育评价观测点,完成辅导员评价和同学互评,耗时约需2分钟。
德育评价等次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建议先暂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辅导员可在“德育评价成绩查询”中查看学生是否完成互评和德育评价成绩,学生可在“德育评价成绩查询”中查看本人德育评价成绩。
请辅导员老师和同学们务必按照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地开展德育评价工作。学生德育评价成绩不低于80分且完成班级同学互评的,方可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学生智育、体育、美育、劳育和发展性评价相关工作待后续通知。
2.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评价学年所在专业班级进行。
3.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专项工作联系人:刘爽,66367107
利兹学院学生支持中心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