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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关于组织开展2026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09-26
来源: 编辑:学生支持中心 审核人:邱君捷 刘耀谦

利兹学院本科2022级同学: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14号)(以下简称《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5年9月-11月组织开展2026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利兹学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专业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见附件5。

二、评选条件

根据《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 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2. 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前三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在30%以内(扬华素质网“在校测评结果查询”)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曾获得校级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明诚奖、优秀共青团员)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

7.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或综合奖学金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生”除具备“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在15%以内,无不及格课程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

2.曾获得校级(竢实扬华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不含明诚奖和优秀共青团员

3.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与班级民主评议(9月26日-10月11日

学生在班级提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附件1),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各专业两个班级共同组织民主评议,各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需深入专业民主评议会,组织全体成员开展对优秀毕业生申请人的评议,做好评议记录,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工作组。

学生在班级提出申请同时,应于10月11日晚上24:00前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由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

(三)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推荐学生材料,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审查学生是否达到评选条件、支撑材料是否真实、在校期间是否有违纪行为、材料填写是否规范等,报学院评审小组。

(四)院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审查评选流程是否符合规范,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平均分和排名、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五)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获评人选名单,并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四、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7:30前

1.民主评议后,请各班以班为单位,填写《利兹学院2026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附件2)。

2.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的所有支撑材料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西南交通大学教务处“主修专业完整成绩单(全部成绩记录=存档成绩)”原件)纸质版,同封面左上角装订(附件3);以班为单位交至X30535寇宸赫老师处。

3.《四川省普通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和《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待内容无误后,由学院统一打印,学生签字。

五、注意事项

1.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班级民主评议时,务必参照评选条件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仔细审查。

3.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4。

专项工作联系人:寇宸赫 028-66367107


利兹学院学生支持中心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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