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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优】利兹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9-28
来源: 编辑:学生支持中心 审核人:江久文 刘耀谦 邱君捷

利兹学院全体研究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学校下发的通知,学院从即日起启动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

一、参评范围

2024级博士

二、荣誉称号种类和评选条件

1.个人荣誉称号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各类个人荣誉:

(1)有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课程学习环节有不及格记录者;因个人学业困难造成延期毕业者;

(3)因休学、转学等原因,在校时间不满30周者(不含参加联培、交流项目的学生);

(4)恶意拖欠学费者。

2.集体荣誉称号含:忠忱班集体、优秀班集体。

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班级同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的情况。参评班级原则上应至少获得1次PADP项目立项,或者班级所在党支部至少立项1次“领航先锋”工程子活动,具体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荣誉学生申请阶段(9月28日-10月12日)

1.学生申请

参加各类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5)》(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3),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论文期刊分级与科学研究项目分类分级需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最新标准填写,不得夸大、虚报。其中“竢实扬华奖章”可与其他个人荣誉称号兼得。

10月12日17:00以后未提交任何材料至各年级辅导员处的,视为主动放弃研究生荣誉称号(评优)的申请。

2.民主评议

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

(1)班级推荐的优秀个人,评议小组组长为辅导员,班长和辅导员应在《个人审批表》(附件2)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申请人如为班长,“班长(负责人)签字”部分由团支书签字)

(2)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个人,评议小组组长为社团指导老师,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个人审批表》(附件2)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但学院评议时仍需审核其评选资格。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注】《个人审批表》(附件2)日期要求:学生申请日期<民主评议时间<导师审核时间

(二)集体荣誉班级申请阶段(9月28日-10月12日)

参加各类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班级应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集体审批表》,见附件7)、《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见附件8),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邀请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三)学院评审阶段

1.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10月13日-10月15日)

2.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10月16日-10月19日)

3. 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学校评审阶段

四、材料提交

个人荣誉所有申请材料(缺一不可),以班为单位提交,请于10月12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生支持中心李老师处(X30535)。

集体荣誉所有申请材料(缺一不可),以班为单位提交,请于10月12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生支持中心李老师处(X30535)。

1.个人荣誉材料提交清单(纸质版+电子版+扫描件)

(1)《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

(2)《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5)》(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需经2-3名学科相关课题组导师推荐,并在《材料清单》上签字)

(3)《附件4:2023-2024学年“竢实扬华奖章”(研究生)候选人简介》(仅申请“竢实扬华奖章者”提交)

(4)《学生现实表现意见》,第三人称,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学术情况、社会工作情况、师生口碑等方面。(仅申请“竢实扬华奖章者”提交)

(5)《附件5:年级-个人荣誉称号拟推荐人信息汇总表》

2.集体荣誉材料提交清单(纸质版+电子版+扫描件)

(1)《附件7: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

(2)《附件8: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

(3)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9):获奖证书、论文等

五、注意事项

1.精准把握相应政策。在开展评优工作前,各班组织学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修订)》,开展诚信教育。若在评优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根据《管理办法》,学生在荣誉称号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品(奖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竢实扬华奖章”获得者,在毕业离校前有存在学术道德不端行为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学校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章。

2.精细准备相应材料。

(1)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各类申请材料,各年级要认真审核各类《审批表》、《材料清单》,各类签字、签章、落款时间应准确无误。

(2)“竢实扬华奖章”申请者请填写在我校读研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4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8日(即2024-2025学年)之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3.精确完成各个环节。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单独通知。

专项工作联系人:李老师 028-66367107

利兹学院学生支持中心

2025年9月28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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