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兹学院各班级(团支部)、团学组织: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于2022年11月26日-27日召开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利兹学院分配到了10个代表名额,包含2个委员会候选人名额。现向我院各班级(团支部)、团学组织选出10位符合要求的学生。要求如下:
一.代表
(一)代表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在籍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的履职能力;
6.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学代会,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二)代表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学院代表要覆盖各个团学组织,并适当注意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港澳台学生代表及其他方面代表的比例。经测算,我院需包含1名少数民族代表,2名团学组织骨干代表。
二.委员
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在代表大会的基础上,成立学生委员会,作为学生会的日常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学代会重要决议和决定,发挥议事、决策、部署等作用,统筹规划学生会年度工作任务。主席团是学生委员会的领导机构,主持学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
除了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性。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先进性。应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组织沟通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原则上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群众性。应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觉悟和能力。
(二)学生委员会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
西南交通大学第三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拟由28名委员组成,优先推荐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候选人。我院需推荐2名委员候选人。
三.材料提交
请学院各班级(团支部)、团学组织推选1名代表候选人,于11月11日17点前填写附件1、2并提交至邮箱350012471@qq.com。
利兹学院学生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