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5]11号),立足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与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决定,现将《西南交通大学-利兹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26年修订版)》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如对本细则有异议,请于2026年7月17日下午5点前到X30535办公室反映,恕不接受匿名电话和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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