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研究生班级、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和《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学院现启动2025-2026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我院可推荐名额
类别 | 荣誉称号 | 名额 | 备注 |
个人 | 竢实扬华奖章 | 1名 | 学校学生个人最高荣誉;全校差额评选,全校获评不超过20名;可与其他个人荣誉称号兼得 |
个人 | 优秀研究生标兵 | 1名 | 从“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水平的申请人中择优 |
个人 | 优秀研究生 | 1名 | — |
个人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1名 | 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人选占用此名额;校级学生组织推荐人选不占学院名额,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推荐至学院审核、评审、公示 |
个人 | 明诚奖 | 2名 | 同上 |
集体 | 优秀班集体 | 1个 | 学院未来将从拟获评“优秀班集体”的班级中择优推荐1个参加“忠忱班集体”评选;若获评“忠忱班集体”,不再兼得“优秀班集体”(名额不递补) |
注意:同一学年内,“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四项不可兼得,每人只能申请其中一项;“竢实扬华奖章”可与上述任一项兼得。
二、参评对象与基本条件
参评对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不含留学生。集体荣誉参评对象为研究生班集体。
申请个人荣誉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热爱母校,积极践行交大精神和交大校训;
3. 道德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 刻苦学习,恪守学术道德,勇于探索,积极实践;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乐于奉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各类个人荣誉:
1. 有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2. 参评学年(2025-2026学年)课程学习环节有不及格记录;因个人学业困难造成延期毕业;
3. 因休学、转学等原因在校时间不满30周(参加联培、交流项目的学生除外);
4. 恶意拖欠学费。
各奖项的具体评选条件(如“优秀研究生干部”要求参评学年在经认定的学生组织任职一学期及以上,“优秀研究生标兵”对年级学术成果有要求等)见《管理办法》第八至十二条及随通知下发的材料,申请前请对照自查。积极参与研究生挂职锻炼服务半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个人荣誉。
综合素质评价前置要求(适用于2025级及以后研究生):
1.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方可参评各类奖学金和个人荣誉称号;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者方可参评“优秀研究生标兵”;
2. 思想品德表现须评定为“合格及以上”,体美劳素养须达标,参评学年培养方案规定课程须全部通过(含补考通过),否则综测相应分项不合格,不能参评;
3. 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学年评奖评优;综测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4. 2024级及以前年级研究生按《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参评。
请2025级研究生申请前先确认本人2025-2026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个人荣誉的同学提交:
1.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篇幅严格控制在一页之内,不得改变表格格式;
2.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6)》——本人签字承诺,导师审核签字;
3. 与《材料清单》逐项对应的支撑材料。
申请“竢实扬华奖章”的同学另需提交:《2026年“竢实扬华奖章”(研究生)候选人简介》(附件4,含1500字左右奋斗历程、蓝底证件照、导师寄语),并请2-3名学科相关课题组导师(副教授职称及以上)在《材料清单》上签署推荐意见。
申请集体荣誉的班级(由班委牵头)提交:
1.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附件5)——篇幅一页之内,需邀请两位本学院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2. 《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附件7)——主要事迹3000字以内,严格按模板字体格式排版;
3. 相应支撑材料。
各类表格的具体填法、命名和提交要求见随通知下发的《提交指南(学生版)》,请先按指南操作再提交。
四、评选流程与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流程为:
环节 | 内容 | 时间 |
1. 学生申请 | 填写表格、准备支撑材料;完成班级民主评议和导师签字后,将全套纸质材料交至犀浦校区X30535 | 10月12日(周一)前 |
2. 班级民主评议 | 班级学生奖励评议小组(辅导员任组长)民主评议,在审批表“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 | 随申请于10月12日前完成 |
3. 导师审核 | 导师审核《材料清单》并签字,在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 随申请于10月12日前完成 |
4. 学院审核 | 学院学生工作组逐份审核材料,需补正的退回修改 | 10月13日—15日 |
5. 学院评审 |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名单 | 10月16日—19日 |
6. 学院公示 | 拟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和“忠忱班集体”推荐班级的主要申请材料一并公示 | 10月20日—22日 |
7. 学院报送学校 |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材料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 10月23日(周五)17:00前 |
8. 学校评审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形式审查,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后确定获奖名单 | 学校安排 |
请申请人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材料如需补正将电话或微信联系退回修改。
五、材料时限要求(务必注意)
“竢实扬华奖章”:填写在我校现就读研究生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硕博连读学生可填写硕士期间的荣誉成果);
其余个人荣誉(标兵、优研、优干、明诚奖):支撑材料仅限2025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7日(即2025-2026学年)之间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一律不填;
论文期刊分级按学校最新公布的《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附件)填写,科研项目分类分级按《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分类分级体系》(附件)填写,不得夸大、虚报。
六、纪律与诚信要求
1. 申请材料须实事求是。在荣誉称号申请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校将撤销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和奖品(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2.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 “竢实扬华奖章”获得者在毕业离校前如有学术道德不端行为,或因违法违纪违规受到处理、处分的,学校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追回证书和奖章。
联系人:陶治宇老师,电话028-66367107。材料接收地点:犀浦校区X30535。
请各班级、各位同学对照条件积极申报,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材料。
附件(随本通知下发):
1. 各培养单位可推荐个人(集体)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2.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
3.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6)》
4. 《2026年“竢实扬华奖章”(研究生)候选人简介》
5.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
6.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申请理由参考模板
7. 《班级基本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
8.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8号)
9. 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
10. 西南交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分类分级体系
11.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5〕11号)
12. 《西南交通大学-利兹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26年修订版)
西南交通大学-利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