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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9-26
来源: 编辑:刘翔

利兹学院2019级本科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2年9-11月组织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院将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一、学院宣传及开启批次

学院将依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结合本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面向2023届毕业生做好相关宣传,学院学工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开启学院评选批次。

各专业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

(一)学生申请 (9月27日- 9月30日)

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对照评选条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二)民主评议 (10月8日-10月12日)

各学生奖励评议小组组长需深入班级,组织全体成员开展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支持中心。

根据评议结果,学生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院评审小组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即可。

三、学院评审(10月13日-10月21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生支持中心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平均分和排名、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学生报送材料清单

1.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的所有支撑材料(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教务处“主修专业完整成绩单(全部成绩记录)”原件)纸质版,同封面左上角装订,见附件2;

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版(“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在系统中打印,正反双面)。

3.《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在系统中打印);

4.学生需要在学院内公示结束后,于10月21日下午17:3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提交到辅导员老师处。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暂不执行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达标性要求。

3.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3。

专项工作联系人:刘爽,66367107

学生支持中心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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